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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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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2024-006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翁恺宁先生、顾伦先生、杨菁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安排,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欧阳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欧阳菁女士简历如下:

欧阳菁,女,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副行长。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07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7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或“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宜公告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概述

为避免与上海临港发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正在设立项目公司或处在拿地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园区(包括枫泾土木金园区、宝山城工园、宝山南大园区、长兴科技园),本公司承诺五年内,在上述园区开展实际经营、取得土地资源并实现盈利后将相关子公司的股权按照经审计/评估的公允价值转让予上海临港和/或其下属子公司。”

鉴于临港集团在2019年2月28日所出具的承诺的履行条件是“在上述园区开展实际经营、取得土地资源并实现盈利”,根据相关园区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同时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临港集团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

二、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

临港集团在2019年2月28日所出具的承诺的履行条件是相关园区“开展实际经营、取得土地资源并实现盈利”。截至目前,承诺范围内的枫泾土木金园区相关公司股权已按承诺约定转让给上海临港。现对纳入承诺范围的其他园区2023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宝山城工园、宝山南大园区尚未实现盈利,且园区处于开发投入期,预计近期无法盈利;长兴科技园在扣除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尚未实现盈利,预计近期无法盈利。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上述园区经营情况,宝山城工园、宝山南大园区、长兴科技园三个园区主营业务均未实现盈利,未能满足临港集团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要求“开展实际经营、取得土地资源并实现盈利”的条件,在上述情况下,若将其注入上市公司,将不利于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本次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期限

临港集团拟将原定对宝山城工园、宝山南大园区、长兴科技园三个园区的相关承诺期限延长五年,即“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正在设立项目公司或处在拿地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园区(包括宝山城工园、宝山南大园区、长兴科技园),本公司承诺五年内,在上述园区开展实际经营、取得土地资源并实现盈利后将相关子公司的股权按照经审计/评估的公允价值转让予上海临港和/或其下属子公司”。其他承诺内容不变。

四、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临港集团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符合相关标的资产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可以避免与上海临港发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翁恺宁先生、顾伦先生、杨菁女士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联监事龚伟先生、熊国利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非关联监事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承诺延期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临港集团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角度作出的,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承诺延期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2024-008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发行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本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2.40%,期限为233天,到期兑付日为2024年2月23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的《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完成了本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本期融资券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1,015,278,688.52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