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承诺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4-00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承诺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源股份”)于2024年2月28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南园”)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致歉并承诺整改的通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规情况说明
2023年3月13日至3月20日,国栋南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6,200,000股,买入均价1.8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023年4月6日国栋南园与国栋集团向公司书面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2023年8月4日,国栋南园卖出公司股份12,6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卖出均价1.98元/股。国栋南园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1月15日向国栋南园出具了《关于对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于2024年2月27日向国栋南园出具了《关于对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二、国栋南园《通知函》的主要内容
1、国栋南园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期间以均价1.86元/股的价格买入正源股份1620万股,于2023年8月4日以均价1.98元/股卖出正源股份1267.36万股。国栋南园承诺在本函发出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以自筹资金购回2023年8月4日减持的1267.36万股股份,本次购回的1267.36万股股份成交均价与2023年8月4日卖出的1267.36万股均价差额收益部分在本次购回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正源股份。
2、国栋南园承诺本次购回的1267.36万股在6个月内不减持。
3、国栋南园就本次违规减持事项进行了自查和反省,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国栋南园承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严格管理股票账户,审慎操作,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加强《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