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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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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国证鑫和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crs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78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