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上接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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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昆山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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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旗云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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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旗众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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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旗众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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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宁波旗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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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宁波旗弘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共计46名合伙人,其中43名自然人合伙人均在发行人处任职;3名非自然人合伙人宁波旗力、宁波旗飞、宁波旗源亦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旗弘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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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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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宁波旗力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在发行人处任职,宁波旗力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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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波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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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宁波旗飞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在发行人处任职,宁波旗飞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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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宁波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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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宁波旗源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在发行人处任职,宁波旗源各合伙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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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持股平台的锁定期
根据昆山旗壮、昆山旗志、昆山旗凌、宁波旗弘分别出具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昆山旗云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已出具《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三)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发行人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员工并不直接持股。员工无论是否离职,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股份并不能直接处置。被授予人发生退出情形的,应当在退出情形发生后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处理。
(四)股份支付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当发行人股份支付存在近期(通常为取得股权或授予日前后六个月内)外部投资人增资或退出转让价时,参考增资或退出转让价作为公允价值;当不存在近期外部投资人增资或退出转让时,采用评估报告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作为公允价值。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次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股份支付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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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结合各期股权激励的服务期限约定、公司外部融资估值及评估价值等情况,发行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股份支付进行确认与计量。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股份支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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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5,096,544股,公司本次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9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前后的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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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72,948户,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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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持股比例加总数与合计数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总体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000.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200.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为1,200.0000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龙旗科技家园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和华泰龙旗科技家园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2号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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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下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