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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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0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度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次2023年度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3.1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0,000股,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经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4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2023年度回购计划实施情况

(一)2023年6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4年2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316,34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9.50元/股,最低价为7.42元/股,回购均价为8.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96.9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2023年度回购股份计划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900,000股为公司2022年度回购股份计划所回购股份。2024年2月20日,该部分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1,401,945,207股变更为1,391,045,207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8,316,342股,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过户之前,该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及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0,000股,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