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4-01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浩涛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8,286,4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9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8,002,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1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0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5人,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1.02.候选人:选举傅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1.03.候选人:选举余冠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1.04.候选人:选举顾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1.05.候选人:选举楚长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1.02.候选人:选举傅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1.03.候选人:选举余冠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1.04.候选人:选举顾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1.05.候选人:选举楚长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4人,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2.02.候选人:选举李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2.03.候选人:选举梁仕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2.04.候选人:选举施伟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8,002,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2.02.候选人:选举李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2.03.候选人:选举梁仕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2.04.候选人:选举施伟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66,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6%;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860%;反对2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蔡科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悦、梁晓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4-01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2024年2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张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科技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增设科技委员会共计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如下,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战略委员会:由张欣(召集人)、傅亮、高峰、顾永德、楚长征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梁仕念(召集人)、李巍、余冠敏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李巍(召集人)、傅亮、梁仕念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峰(召集人)、傅亮、施伟力组成。
科技委员会:由傅亮(召集人)、高峰、余冠敏组成。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说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应遵照相应的制度执行。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成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宋成展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白芒关外茂硕科技园董秘办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传真号码:0755-27659888
电子邮箱:chengzhan.song@mosopower.com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中心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施梅女士担任公司内审中心总经理职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瑶瑶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联系方式如下:
朱瑶瑶女士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白芒关外茂硕科技园董秘办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传真号码:0755-27659888
电子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科技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科技委员会工作条例》。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一、董事会秘书简历
宋成展,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政法智库成员。曾任中国重汽集团法律监察审计部法律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目前担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宋成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瑶瑶,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已于2016年获得深交所核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朱瑶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内审中心总经理简历
施梅,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曾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众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任会计、会计主管职务。2013年4月加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总账会计、财务经理,现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止目前,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4-01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监事确认,一致同意于2024年2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蔡科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科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科辛,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银行学硕士,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济南产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济南产发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产业事业部高级经理,现任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企业管理部部长,济南市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蔡科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企业管理部部长。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0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4-01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1次会议,讨论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施梅女士、张智慧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蔡科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施梅,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曾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众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任会计、会计主管职务。2013年4月加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总账会计、财务经理,现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止目前,施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张智慧,199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中级经济师。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任深圳市视纬通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6年4月至2021年4月任深圳市元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21年4月至今,任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资中心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张智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