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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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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3,785.89万元,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0,051.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9,562.37万元,归还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9,049.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6,823.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西兆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兆盈”)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广西兆盈将其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45%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提供质押担保,相关出质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资金占用问题仍未解决。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要求相关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2023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9号),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九家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于同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8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并深刻反思,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后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经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同时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长效机制。

6、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指导手册》《合同管理指导手册》,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业务审批及管理流程。

7、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经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上述公司制度、规则的修订和制定旨在根据近期更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8、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1号)。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合法合规方式尽快归还资金占用款项,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时协调公司内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及时完成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

9、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重点案例,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尽快敦促相关责任人完成还款,消除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中被冻结的90,240,00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正处在公开变卖阶段,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股份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其他股份亦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如上述情形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楼4层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56935791

电子邮箱:Htddm@huatie-railwa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3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就相关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对《关注函》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现按照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对《关注函》的回复说明

2024年2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9,024万股于2月19日起进行公开变卖,占控股股东所持你公司股份的34.55%,占你公司总股本的5.66%。

1.请你公司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上述司法变卖事项的进展,核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股份冻结、拍卖事项。

【回复说明】

(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公开变卖的事项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所持公司9,024万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2月19日10时(变卖周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上进行公开变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回函日尚未有机构或个人报名出价竞拍。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变卖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核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股份冻结、拍卖事项

经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并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的相关记录,截至回函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股份冻结、拍卖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拍卖等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其中被冻结的9,024万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正处在公开变卖阶段。除已被冻结、正处于公开变卖中的9,024万股份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其他股份亦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如上述情形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比例达99.76%。请逐笔列示质押股份融资用途、融资金额、质权人、到期日;结合控股股东资金状况、偿债能力、还款安排等说明是否存在强制平仓风险。请向市场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说明】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盈瑞通”)核实,截至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回函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已触及平补仓线,根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回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上表列示的拉萨泰通持有的9,024万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正处在公开变卖阶段,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股份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其他股份亦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届时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你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有约13亿元。请说明截至回函日的偿还进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有充足资金进行偿还,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追偿措施。

【回复说明】

(一)偿还进展及还款主要来源情况

截至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0,051.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9,562.37万元,归还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9,049.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6,823.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

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回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作为还款主要来源的资产为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控制的德国BVV集团(境内持股主体为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兆盈”)及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康吉森”),宣瑞国先生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上述资产的股权比例及股权受限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函表示:正在积极推动上述资产的处置工作筹集资金以归还占款。

鉴于处置资产交易受到多种综合因素的影响,截至回函日,上述资产处置尚未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能够通过出售上述资产获得充足资金偿还占款、偿还的具体时间、能否完全清偿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追偿措施

1、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1)公司及时成立追偿资金专项小组,由公司副董事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独立董事、公司高管等,开展占款追偿工作,及时跟进占用占款追回情况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汇报。截至回函日,已经追回占款共计10,051.94万元;

(2)通过发函、面谈、通讯等方式敦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尽快归还占款,要求其出具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案,并细化方案的具体执行方式、时间节点;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西兆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兆盈”)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广西兆盈将其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45%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提供质押担保,相关出质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未来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拥有处置相应质权的权利。

2、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1)进一步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现状,主要资产的经营情况及抵/质押、冻结等权属受限情况,处置资产的方案及进度等,了解和判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偿还能力、违约风险或其他风险;

(2)明确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尽快清偿剩余占款,或提供还款来源有确定性保障的还款方案;

(3)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为妥善解决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提供专业建议及服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角度出发、以妥善解决问题为目的开展工作。如果相关责任方不能清偿占款,或不能提供还款来源有确定性保障的还款方案,公司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必要途径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二、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提供关于《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实确认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