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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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2月29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241,1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9.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8,712,737.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241,1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9.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8,712,737.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自2023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不高于12元/股的价格,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

●增持结果情况: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10,037,100股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交易金额109,912,640.44元。

2024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比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962,237,310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1.56%。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决定自2023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以不高于12元/股的价格,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10,037,1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交易金额109,912,640.4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合计持有公司972,274,41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9.2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