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2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8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日、7月29日、8月31日、9月29日、10月28日、12月4日、12月30日及2024年2月1日分别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号、2023-108号、2023-132号、2023-140号、2023-147号、2023-160号、2023-180号、2024-012号)。
(一)关于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正式向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五中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案号:(2024)渝05破申129号)。公司重整申请材料被法院接收后,公司将合法合规稳步扎实推进重整工作,系统化解决公司债务风险,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在公司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后,双方已按协议约定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各项尽调及准备工作。目前,相关事项在正常推进中。
(二)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向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五中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公司债权人端恒建筑是否向五中院申请撤回对公司重整材料的通知。
二、风险提示
1、公司递交的上述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2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经交易各方协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2、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8月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五中院审查后接收了公司重整申请材料。上述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述重整事项的持续推进可能会构成对本次重组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进而可能导致本次交易不具备实施条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易小贷”)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昇大业”)20%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披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控股子公司科易小贷持有的恒昇大业20%的股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8月31日、9月29日、10月28日、12月20日及2024年2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号、2023-131号、2023-139号、2023-146号、2023-175号、2024-011号)。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持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对相关实施方案和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协调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8月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五中院审查后接收了公司重整申请材料。上述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述重整事项的持续推进可能会构成对本次重组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进而可能导致本次交易不具备实施条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公告披露日,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
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交易各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另行约定。同时,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核、注册,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