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0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7.42亿元。上述事项于2023年5月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西湖”)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科技”)在工行西湖办理授信业务项下,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4年3月1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以下简称“杭州保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海康科技在杭州保俶办理授信业务项下,不超过3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4年3月1日,公司与工行西湖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工行西湖办理授信业务项下,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4年3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湖”)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海康机器人为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智能科技”)在农行西湖办理授信业务项下,不超过10,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4年3月1日,海康机器人与杭州保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海康机器人为海康智能科技在杭州保俶办理授信业务项下,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17,288.0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95%,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