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4-00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2020年1月8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之下,擅自将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投资至海南弘天的4.66亿元投资款,分别存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3张定期存单后进行质押,为王安祥的利益相关方提供担保,构成违规担保并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金额合计4.66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存单到期后,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解除质押,债务人未按期清偿银行债务,导致存单内的4.66亿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虽然王安祥承诺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公司也一直反复督促,并且启动了诉讼程序,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未追回任何款项。
在尝试了多种手段追款但均未追回任何款项的情况下,为了便于海南弘天充分利用多方资源,争取更多追回损失的机会,北京弘天于2022年11月15日与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厚公司)、海南弘天及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评估价人民币48.60万元将北京弘天持有的海南弘天100%股权转让给万厚公司。因海南弘天对其违规对外担保的4.66亿元损失享有对第三方质押权人、债务人及王安祥的追索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签订后海南弘天仍应充分利用其自身资源以其自身名义积极向各债务人追回损失,如能追回损失的,海南弘天应将追回损失的金额扣除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将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用于购买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51%的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北京弘天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股权交割。海南弘天自2022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万厚公司接手了海南弘天的诉讼案件等全部工作。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7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由于双方均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对本案进行提审,目前暂无审理结果。根据万厚公司近日提供的信息,因本案被裁定再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裁定终结了案件的执行,海南弘天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追回,后期能否追回、何时追回以及追回多少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