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鉴于该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委派的项目合伙人由杜娜女士更换为孙峰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由李勇平先生更换为范国荣先生。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孙峰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范国荣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国荣,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项目合伙人孙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范国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出具的《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