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股份,并将其持有的公司10.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偿委托给受让方;经公开征集及评审,珠海保联与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致同”)于2024年1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12月15日、12月30日及2024年1月12日、1月16日、1月20日、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100、2023-104、2024-009、2024-012、2024-016)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西安致同、珠海保联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珠海保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西安致同的25,715,859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主体权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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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西安致同持有公司5%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控制公司10.64%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15.64%表决权;珠海保联持有公司13.64%股份,拥有公司3%表决权;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在表决权委托期间,西安致同与珠海保联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根据珠海保联与西安致同于2024年1月1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双方将配合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与改选事宜,西安致同拟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与改选实施完成,西安致同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致同的实际控制人彭年才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与改选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2月29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35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1.43%,最高成交价格10.6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6.37元/股,成交金额为60,036,310.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