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
达到10%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
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代码“111014”。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丽水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泉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及一致行动人衢州市誉诚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诚瑞投资”,曾用名“金华市誉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李子转债”3,661,81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1.03%。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誉诚瑞投资通知,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誉诚瑞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李子转债”811,820张,占发行总量的13.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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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说明:李国平、王旭斌系夫妻关系,水滴泉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实际控制人李国平、王旭斌控制之企业,誉诚瑞投资由王旭斌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62,9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9%(因公司“李子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2024年2月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4,432,143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2元/股,最低价为13.62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9,383,478.7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