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5,988股,占公司总股本462,605,378股的比例为0.19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00元/股、最低价为14.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5,348.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5,988股,占公司总股本462,605,378股的比例为0.19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00元/股、最低价为14.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5,348.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张冠峰先生和秦琳女士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于截至目前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需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鉴于秦琳女士本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承担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方宇晖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秦琳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项目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张冠峰先生和方宇晖先生。
本次变更不影响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秦琳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附件:简历
方宇晖先生个人简历
方宇晖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作为项目主要成员主持或参与了精实测控 IPO、绿联科技IPO、迈普医学IPO、新产业生物 IPO 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顺丰控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德方纳米非公开发行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顺丰控股借壳上市、爱旭股份借壳上市等财务顾问项目。并负责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工作及多个资本运作项目的方案论证和设计,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和良好的项目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