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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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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变更的公告

2024-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59593)基金合同于2024年3月4日生效。为使本基金的基金简称能够更充分体现本基金的产品特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5日起将本基金的中文简称由“A50指数ETF”变更为“中证A50指数ETF”,基金其他名称、简称及代码不变化。具体如下表所示。

上述变更自2024年3月5日起生效。投资者可以登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或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拟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文简称为“中证A50指数ETF”,交易代码为“159593”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