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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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国企红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万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在确定本基金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其他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了解。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