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7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年1月22日,国常会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为践行上述会议提出的指导思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服务新时代品牌建设
分众传媒构建了国内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体网络。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的开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楼宇媒体(主要包括电梯电视媒体和电梯海报媒体等)和影院银幕广告媒体等,覆盖城市主流消费人群的工作场景、生活场景、娱乐场景和消费场景,并相互整合成为生活圈媒体网络。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相继在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等海外市场进行布局,持续助力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的生活圈媒体网络覆盖国内约300个城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韩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的70多个主要城市。其中公司电梯电视媒体自营设备近90万台,公司电梯海报媒体自营设备逾150万个,公司影院媒体合作约1.3万个影厅,覆盖国内超过270个城市的观影人群。除上述媒体网络之外,公司加盟电梯电视媒体设备约5.2万台,参股公司电梯海报媒体设备约33万个。
未来,公司将积极有序加大优质资源点位的拓展力度,进一步优化媒体资源覆盖的密度和结构,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创新驱动,增强核心竞争力
新质生产力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演进方向,重在“以新促质”,以创新驱动新经济变革,以新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因此,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和关键所在。
近年来,公司持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营销能力,目前已实现云端在线推送,并将绝大部分屏幕物联网化,实现了远程在线监控屏幕的播放状态。同时,公司通过对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分析研究,根据不同楼宇、社区消费者的不同品类消费需求和品牌偏好,持续帮助客户实现精准有效投放。
另一方面,新技术对广告媒体行业将可能产生革命性的变化,公司将积极把握新技技术所带来的机遇,不断尝试和探索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创新为驱动,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
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占多数席位,对强化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对外投资、风险控制等重大事项能够切实发挥指导和决策作用;同时,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需求导向,提升信息披露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同时以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使用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客观介绍实际情况,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同时减少冗余信息披露,杜绝炒概念、蹭热点行为。
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信息披露、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公众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多途径的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更好地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树立市场信心。
五、重视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在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坚持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与广大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注重投资者回报,自2018年至今累计分红总额约165.92亿元(包含回购股份15.3亿元,回购股份243,380,554股,其中235,680,554股用于注销,相应减少了公司注册资本)。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中现金分配的具体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公司每年度按照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80%进行现金分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公司将继续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统筹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优化分红节奏,积极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