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
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

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一文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

经公司自查并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交流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北京兴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京会兴审字第65000085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日,北京兴华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2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一文化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等相关公告。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3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北京兴华审计项目组目前正处于现场底稿整理及质量控制复核阶段,对关键审计事项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过程中,公司将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经公司与北京兴华沟通,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一;证券代码:00272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5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本公告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提示相关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