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风险提示:
●建设项目尚需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新项目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取得的具体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项目施工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主要应用于售后维修市场。合资公司成立时间尚短,相关产品和技术还在研发中,项目建设投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产品批量化生产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入结构、业务结构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东驰”)于2023年12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投入建设运营资金,以货币出资3.5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缴出资7,000万元;吉林东驰投入核心技术,以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1.5亿,后续能源科技公司将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办理专利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吉林)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出具了《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外出资所涉及的部分无形资产(10项发明专利所有权)资产评估报告》(吉正衡评报字[2024]第016号),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1月30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范围为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无形资产出资涉及的10项发明专利所有权,评估结论为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无形资产出资涉及的10项专利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合资公司浙江冠盛东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拟在温州市投资新建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3,210.00万元,项目投资款将分批投入,根据公司与吉林东驰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向能源科技公司增资3.5亿元,其余资金后续由公司追加投资或由能源科技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选址于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工业基地D10-3-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90,124.59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为6,760万元, 能源科技公司已于2024年2月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能源科技公司是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的投资实施主体,能源科技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冠盛东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2L8C428N
3、成立时间:2024年1月12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工业园高翔路1号3栋2层
5、法定代表人:李昌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
8、能源科技公司股权结构: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半固态磷酸铁锂电池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3,210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为地上建筑面积,其中厂房面积130,000平方米,配套用房10,000 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电芯及系统,达产后年产量约 210万支。
(二)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拟投入约103,21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8,2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项目投资款将分批投入,根据公司与吉林东驰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向能源科技公司增资3.5亿元,其余资金后续由公司追加投资或由能源科技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预计30个月完成建设投产。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随着全球对减少碳排放和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益高涨,可再生能源备受瞩目。智能电网与能源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使得储能技术将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半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的崛起,将为行业带来深远的变革,它们不仅提供更高效、稳定的能源储存方案,还将推动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锂离子电池供应商,半固态锂电池逐步取代液态锂电池成为市场主角将成为趋势。
(四)市场前景
吉林东驰开发的100-300 Ah半固态储能电池产品具有高度安全性且循环寿命高达10000次以上,产品适宜于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和风能太阳能等大型储能领域,产品具备低成本、高安全、高比能、长循环性等特性,产品已经通过国标检测。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科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国家“双碳”战略要求,有利于发挥合资双方的资源协同效应,通过优势互补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建设项目尚需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新项目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取得的具体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项目施工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主要应用于售后维修市场。合资公司成立时间尚短,相关产品和技术还在研发中,项目建设投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产品批量化生产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入结构、业务结构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未来如有重要信息更新或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24年3月3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3月3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
至2024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