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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2024-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 贾文勤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 罗卫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 冯艺东
  全国政协委员、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 范树奎
  全国政协委员、
  国泰君安国际董事会主席 阎峰

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织牢织密行政处罚规则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助力资本市场行稳致远;进一步优化股票发行定价机制,构建基于市场内在价值的上市公司估值体系和发行定价标准;推动各投资主体采取更为积极的投资政策,提高公开市场的股票投资比重……代表委员聚焦如何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

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须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记者 祁豆豆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我结合实际工作,围绕促进资本市场功能发挥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提出三方面的建议。”3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在北京代表团全体会议发言时表示。

首先,应发挥资本市场优势,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贾文勤认为,资本市场具有独特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更加契合科技型企业迭代快、风险高、轻资产等特征。“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加快研究论证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一些文件已经出台,还有一些文件即将出台,而这些政策文件落地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贾文勤说。

她建议:一是让更多科技型企业了解和走进资本市场。针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畅通股债融资绿色通道,支持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等发行科技创新领域REITs。二是让各类投资者进一步了解资本市场,畅通参与资本市场业务的路径。要增强科技领域的投研能力,积极促进投资股权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中的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主题产品,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同时,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特别是成长初期的科技型企业的需求。三是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加大科技型企业上市的培育力度。具体而言,要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塔基”功能,支持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着力解决属地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

其次,应合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振投资者信心。在贾文勤看来,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必须持续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投资价值。

对此,贾文勤也提出具体的建议,包括:上市公司应切实承担起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要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应,建立内部机制深入地分析市值异常波动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投资价值,主动提升投资者回报。

各级政府部门应共同担起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协同开展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三年行动;协作提升财务造假线索的发现能力,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强化联合惩戒;落实国务院全国视频会议的要求,协助推进上市公司走访工作,切实解决制约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市值纳入央国企的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投资者回报能力。

最后,应支持解决堵点和难点问题,共同营造资本市场的良好生态。“过去一年,我在一线工作中也了解到了一些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涉及长期资金入市、保险、司法等多个领域。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今年参加两会也提出了五项建议,希望相关方面协同解决,共同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发展。”贾文勤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

优化分红和回购制度

更好回报二级市场投资者

◎记者 严晓菲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关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总经理冯艺东建议,上市公司可通过产业生态并购重组、优化分红和回购制度等方式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优化上市公司分红和回购制度

“优化上市公司分红和回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分红和回购更好回报二级市场投资者。”在冯艺东看来,当前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存在大部分分红流入公司原始股东,而二级市场投资者分红获益相对较低的问题。而相比于分红,回购虽然也需要资金,但对以股价上涨为主要获利手段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更为有利。

对此,冯艺东提出五方面建议:

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同步实施分红和回购。对于达到分红标准的上市公司,制定分红方案时应同时制定回购计划,用于回购的金额不能少于分红金额,并且要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后,再实施分红。

二是将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与上市公司分红和回购挂钩。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投资者累计获得的分红金额与上市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之和少于该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累计融资金额一定比例(比如50%)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不能减持股票。

三是优化“差异化分红”制度,鼓励不同行业与发展阶段的上市公司采取差异化分红策略。对科创类和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上市公司,鼓励其将利润更多用于经营投资;对于处于成熟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鼓励其在优化自身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的同时积极分红。

四是优化回购政策,降低上市公司回购门槛。放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限制,支持上市公司拓展回购资金来源、降低回购成本;加强对回购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交易行为的监管,简化现有回购程序,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行为。

五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违规分红、“忽悠式”回购的监管力度,从严处理通过分红和回购进行利益输送、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上市公司进行产业生态并购重组

“近年来,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各层级制度体系逐渐完善,并购重组的便利性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冯艺东认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出现了市场总体规模较小、新兴产业的并购重组较少、支付方式过于单一,以及监管政策较为严格,抑制了部分企业并购重组积极性等问题。建议:

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基于产业生态的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的发展质量。通过简化并购重组流程、缩短监管审核时间、优化并购重组支付方式等措施,鼓励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为上市公司注入新资产、新技术、新业态,形成以主营业务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

二是完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导作用和责任。重点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信息披露文件要求,将信息披露重点放在交易发起、推进及谈判等交易细节、标的资产信息等方面。

三是优化审核机制,鼓励股份支付。建议适当放松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标准,发行股份低于一定比例(如5%)可视同现金支付免予审查。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支付方式,将并购双方利益绑定在一起,从源头防范利益输送,提升上市公司并购绩效。

四是鼓励被并购方参与公司治理。鼓励以股份支付方式完成重组的上市公司,提名被并购方至少一个董事或独立董事,通过让更熟悉交易标的的被并购方原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提高并购整合的协同效果,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

对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

严厉整饬以“创新”为名各种乱象

◎记者 梁银妍 汤立斌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下阶段,证监会将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把握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紧盯债券违约、“伪私募”、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乱象,严厉整饬以“创新”为名的各种乱象,坚决遏制重大风险隐患。

让投资者获得“真金白银”赔偿

让以身试法者“牢底坐穿”

近年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的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不断巩固。“行政处罚只是违法行为追责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不是全部。”罗卫表示,构建“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更需要发挥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的作用,既让投资者获得“真金白银”的赔偿,也让以身试法者“牢底坐穿”。

她表示,下阶段,证监会将在执法工作中,把握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证监会还将从以下方面开展资本市场行政处罚工作:继续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为后续的民事赔偿、刑事追责提供良好基础;推动法律修订和司法解释出台,完善追责机制,加大追责力度;在既有成功案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优化民事和解、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惩戒违法行为,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构建“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

加大对“首恶”民事责任追究力度

“在做好行政追责的基础上,证监会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工作。”罗卫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加大与公检法机关的联动,综合推动运用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诚信惩戒和退市监管、自律管理等手段构建“长牙带刺”的立体追责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机衔接、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

一是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并提高刑事追责效率,进一步发挥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加强执法司法系统配合,增强打击证券犯罪的合力,提升刑事案件落地率,切实发挥刑罚威慑作用,提高违法成本。

二是加大民事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事司法解释,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背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在贯彻实施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基础上,完善过罚相当的民事责任制度,加大对“首恶”的民事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完善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完善先行赔付实施制度,健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常态化运行机制,统筹运用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发挥投服中心代位诉讼功能作用,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范树奎:

优化上市公司重组定价机制

推动资本市场有效配置资源

◎记者 刘礼文

“重组与重整是优化产业结构、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价值工具,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发展韧性和活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如何让上市公司更恰如其分地运用好这些工具,实现自身健康发展?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董事长范树奎结合这一思考,准备了一份以“发挥重组与重整协同价值,推动资本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为主题的提案。

近期,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上市公司用好政策工具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范树奎看来,政策从出台到落地,还需要配套完善的规范指引和操作方案。“要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实施重整实践创新试点,提升重组估值的包容性,允许通过试点实践的方式,增加创新案例对市场的引导,规范并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现增量发展。”

范树奎注意到,上市公司重组股票定价与交易标的价格之间缺乏一致的对价基础,缺少市场化的定价交易案例。“建议进一步优化股票发行定价机制,鼓励发挥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的价值尺度功能,构建基于市场内在价值的上市公司估值体系和发行定价标准。”

范树奎说,在满足全面注册制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市场发现价值的博弈机制,允许重组各方结合交易特点协商定价,通过充分披露定价逻辑与定价依据,将选择权交由市场和投资者决定。

“但是,在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也要防范大股东在交易定价时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范树奎认为,要通过优化上市公司重组市场化机制,增加相关各方市场化博弈空间,强化定价依据、逻辑以及第三方专业意见等信息披露监管。

他进一步提出,相关部门可重点审核与督办大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披露责任,侧重重组和重整过程中监管和重整后续督导。在重组和重整合法公正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可提升审核效率,助力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途径常态化释放风险。

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的责任边界问题,也是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讨论热点。范树奎表示,压实专业机构责任,引导市场各方归位尽责是全面注册制改革的着力点。当前,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边界模糊,“一刀切”连带赔偿机制挫伤专业服务的积极性。

他建议,要根据专业法规、执业准则明确专业机构的职责范围和边界,优化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问责机制,分类治理;建立与专业服务职责、功能和收益相平衡的连带赔偿机制,合理界定专业机构的法律责任;严把“入口关”,鼓励专业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制定合理的专业服务责任机制,营造对专业机构处罚得当的法治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国泰君安国际董事会主席阎峰:

推动社保基金等提高股票投资比重

◎记者 唐燕飞

“发达经济体通过主权基金、财富基金加大股权投资,促进市场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这些做法和形成的国际经验值得借鉴参考。”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阎峰提出建议,推动社保基金、中投公司等投资主体采取更为积极的投资政策,提高公开市场的股票投资比重,稳定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输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阎峰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挪威政府全球养老基金、淡马锡控股公司、日本政府养老投资基金等主权基金,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投资策略,在注重长线稳健回报的同时,维持超过50%的股权资产投资比例。

阎峰认为,从国内实践来看,社保基金投资A股股票比例仍有提升空间。同花顺数据显示,我国社保基金2023年第三季度末合计持有A股股票4318亿元。“以2022年社保基金年报披露境内投资资产26017亿元作为基数估算,A股股票投资占比约为16.6%,占比偏低;而存款、国债等无风险类资产配置比例,按照法律规定不得低于40%,该设定比例过高。”阎峰说。

阎峰分析称,2022年年报显示,中投公司的公开市场股票投资在对外投资组合四大类资产中占比为28.6%,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外汇局方面,2022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资产为31277亿美元,根据储备管理政策预测,外汇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等4家公司在资产配置上以现金类资产、国债、公司债券投资为主,股票占比偏低。

阎峰建议,相关部门要协同,推动社保基金、中投公司等投资主体适度提升股票资产比重,重点提升境内外具有投资价值的核心蓝筹配置比重,有效扩大长线机构的投资者基础,防范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助力资本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