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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横店控股持有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6、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65245181K;成立日期:2004年8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黄雷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63,321.59万元,净资产-6,356.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65.98万元,净利润-1,109.87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7、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681654885B;成立日期:2008年9月4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徐天福;注册资本为63,420万元;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影放映;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游艺娱乐活动;演出场所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母婴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乐器零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销售;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票务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总资产459,262.13万元,净资产141,018.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5,319.35万元,净利润23,587.36万元(未审计)。该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3年年报。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83.0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8、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4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61312359H;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马跃显;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非学历非证书文化艺术培训;日用品零售;水电维修;旧货零售;白蚁防治;电子产品工程安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660.12万元,净资产255.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07.40万元,净利润78.44万元(未审计)。

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兄弟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9、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646284831;成立日期:1997年5月6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99号;法定代表人为祝方猛;注册资本为117,852.3492万人民币;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总资产1,261,968.56万元,净资产601,283.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0,008.55万元,净利润85,134.41万元(未审计)。该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3年年报。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7.6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0、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5480116H;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薛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玩具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模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31,606.08万元,净资产7,467.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571.04万元,净利润122.15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1、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6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903406;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资本为14,4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38,278.19万元,净资产17,529.0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6,372.04万元,净利润1,020.73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2、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4727L;成立日期:1997年2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法定代表人徐飞宇;注册资本为62,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资质壹级);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28,431.98万元,净资产103,410.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8,613.90万元,净利润23,039.0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3、横店集团日本株式会社,注册资本为3,876.87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673.92万元,净资产1,540.1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5.41万元,净利润96.83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日本株式会社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采购生产原材料、燃气、水等,主要包括向江西奥普采购灯管,向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能源等;第二类是因业务招待、员工福利等接受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横店文荣医院等的餐饮、住宿、医疗服务;第三类是接受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浙江横店禹山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及绿化工程服务等。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燃气、生产用水的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采购其他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工程建设通过招投标确认交易价格。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二)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向横店控股下属子公司、江西奥普等关联方销售商品;第二类是子公司公共照明为关联方提供照明工程施工服务。

该类交易定价的协商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三)租赁

公司向关联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租用办公场所、仓储用房和宿舍。

公司向关联方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

该类交易定价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

交易双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向关联方即参股公司江西奥普采购灯管,既可以控制原材料质量,又有利于将自身资源集中配置在成品生产上,符合公司利益。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系横店控股在横店镇内设有多家涉及零售、酒店、影视院线、运输及建筑等企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不可避免地产生关联交易,该类关联交易特点为涉及企业数量较多、性质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不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获取更好的效益。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统一公司现金分红的内部治理机制与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因本次章程增减、修订条款而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其他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相关制度。

公司相关制度制定、修订情况如下: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倪强、独立董事窦林平、卫龙宝、叶慧芬采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窦林平、卫龙宝、叶慧芬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6,944,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882.25万元(含税),无送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若上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2024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4年度(具体时间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结合往年的相关交易情况,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提出预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倪强、独立董事窦林平、卫龙宝、叶慧芬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控、三会的运行及董事与高管的本职工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和经营情况,与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并与公司合作多年,对公司业务比较熟悉,续聘其为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申请的银行授信为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各子公司2023年度发展势头较好,实现2024年的战略目标也比较乐观,因此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开展适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况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贴近同行业和当地上市公司的水平,是合理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洁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运作,促进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发挥,并结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5,582,242.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07,107,010.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944,5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822,543.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0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其瑞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丽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建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的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1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因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

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 交易品种和工具: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外

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

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

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而进行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预计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

2、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关联方。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到期的外汇市场价格优于合约中约定的外汇价格的情况。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应收账款账期进行外汇回款预测,可能存在预测不准确和应收账款逾期而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3、信用风险:该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信用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实施过程复杂,可能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若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授权各公司董事长决策该业务的实施和履约。

2、公司严禁超过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

4、公司将安排娴熟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并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