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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况

经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邦奇”)、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7,7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9,200.00万元。

据初步统计,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15,663.49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实际发生额为9.65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实际发生额为3,348.42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预计范围内。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考虑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和绩溪多利养殖的服务水平和服务价格,公司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继续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200万元。同时,公司考虑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关联方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新城酒店”)和绩溪县多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2、审议程序

2024年度拟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3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13.44%;拟向上述关联方出售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2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9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关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燕霞回避表决。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股东曹达龙、邓丽琴、蒋建强、曹燕霞、曹武、邓竹君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初步统计数据,实际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单位:万元

注:1、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数据尚在审计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3年度报告内容为准。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2、公司与关联方无锡晓诚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过对应的预计总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华尔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时立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鸿翔村苏铁路99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无锡华尔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外甥赵自毅持股40%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华尔众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无锡邦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1,7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制品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北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外甥刘建军持股51%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外甥女刘丽琴持股49%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邦奇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继雄

注册资本:8,6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技术进出口。

住所:无锡市惠山前洲工业园振业路1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之外甥女刘丽芬持股51%、外甥女婿顾继雄持股49%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晓诚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绩溪多利养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玉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家禽、牲畜、水产养殖、销售、批发;瓜果、蔬菜种植、销售、批发;初级农产品加工、销售、批发。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雄路村龙塘对河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持股33.33%、公司董事长邓丽琴持股33.3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燕霞持股33.33%,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绩溪多利养殖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玉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歌舞娱乐活动;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龙川大道252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邓丽琴持股33.3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燕霞持股33.33%,公司副总经理曹武持股33.33%,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绩溪新城酒店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绩溪县多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玉平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歌舞娱乐活动;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瀛洲乡仁里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绩溪多利酒店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日常持续性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过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认真了解,我们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希望公司未来审议有关事项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保证交易公开、公允。我们同意有关议案并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公开、公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1.8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938.6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1)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8.3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有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且对拟投资产品均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投资产品投资期间,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1.8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938.6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1、投资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该协定存款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4、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协定存款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丽琴、蒋建强、曹燕霞、曹武、邓竹君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须在2024年3月25日16:30前送达;

4、登记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世荣

联系电话:0512-82696685

传 真:0512-36692227

电子邮箱:shirong.he@ks.shdlgroup.com

邮 编:215312

7、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1

2、投票简称:多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请用正楷填委托人和受托人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委托人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持股数请填写数字,如未填数字,则被视为委托人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24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燕霞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3月7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4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亚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公开、公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