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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03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紧急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6日(星期三)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王万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由蒋云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卢月荷女士、金渊锚先生、高博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星期三)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紧急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本次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00.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后发行数量1,800.00万股),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终发行数量16,2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9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21】015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89,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23.95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83,096.05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涉及地域广泛,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理念均有较大差异,且该部分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导致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针对区域旗舰店的建设情况,公司后续将逐步于重点大中型城市落地中国黄金店面。

2、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周期较长,并且项目涉及包括技术迭代、不同系统间数据孤岛、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等问题,项目进展有所放缓。合同为2021年开始建设,原计划建设期限三年,于2024年3月完成。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因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审慎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3、研发设计中心项目:该项目设定之初是作为大型旗舰店的一部分来进行规划,但在项目实施阶段,受建设环境等因素影响,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故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有所放缓。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1、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

2、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中国黄金集团三门峡中原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00626669087

注册地址: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黄金、白银、珠宝、首饰、模具产品的创意研发、加工、批发及零售,外包装物的生产、加工、批发及零售,黄金白银旧料回收利用,办公用品、礼品、工艺品的批发和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贵金属的仓储及物流,会展服务。

3、新增实施主体原因

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募集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新增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强公司营收规模,以持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

三、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3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会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本次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3月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新增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0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紧急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6日(星期三)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因个人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科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会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本次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刘科军先生、刘炜明先生、贾玉斌先生、李宏斌先生、沈冰洁女士、朱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缪慧频先生、王旻先生、曹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对公司《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决定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科军先生、刘炜明先生、贾玉斌先生、李宏斌先生、沈冰洁女士、朱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缪慧频先生、王旻先生、曹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缪慧频先生、曹鎏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卢月荷女士、金渊锚先生、高博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科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0年3月-2010年12月,深圳中金黄金创意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1月-2018年9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职员、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纪检监察部部长、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 总经理、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副书记;2018年9月-2020年8月,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8月-2023年4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3年4月-2023年6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科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炜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9月-2008年12月,任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生产投资部业务主管;2008年12月-2011年3月,任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生产投资部副经理;2011年3月-2015年1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黄金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银行业务部、生产投资部总经理;2015年1月-2018年10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生产投资部、产品及交易风控部总经理;2018年10月-2020年7月,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 2022年1月兼任中金精炼(深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中金精炼(深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炜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玉斌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10月-2000年12月,历任中国黄金总公司办公室业务员、副主任科员;2000年12月-2003年1月,任国家经贸委黄金局(总公司)非金产业部业务主办;

2003年1月-2017年10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业务员、业务主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业务专员、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中金物业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10月-2018年8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黄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8月-2021年1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高级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黄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贾玉斌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宏斌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1年7月-2001年9月,历任陕西太白金矿财务科会计、审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2001年9月-2015年5月,历任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5月-2018年6月,任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陕西太白金矿董事长、矿长;2018年6月至今,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李宏斌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冰洁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9月-2010年2月,任美国宾西法尼亚州费城布坎南·英格索·鲁尼律师事务所企业融资和技术部项目助理;2010年2月-2011年4月,任美国宾西法尼亚州费城史蒂文斯·李律师事务所企业融资和资本市场部研究项目协理;2011年4月-2012年10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10月-2018年9月,任中金国际北京运营管理中心董秘事务处业务专员;2018年9月-2021年2月,任中国黄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风控副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总经理(副部长)(主持工作)。

截至目前,沈冰洁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然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7月-2018年8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企业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业务专员、企业绩效管理处副处长、企业绩效管理处处长;2018年8月-2021年2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信息化管理部)企业经营管理处处长;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政策研究室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然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缪慧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7月-1988年8月,浙江省湖州税务学校教师;1991年3月-1997年8月,任浙江省税务局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8月-2000年3月,任浙江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2000年3月-2003年3月,任浙江舟山市国税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3月-2004年4月,任浙江省国税局征管处处长;2004年4月-2014年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2014年2月-2016年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正司长级);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司长;2021年1月-2023年8月,任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缪慧频先生确认:缪慧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王旻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1999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系助教、讲师;1999年3月-2014年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一处主任科员、机构部检查三处主任科员、检查四处主任科员、检查四处副处长、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二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2月-2017年9月,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兼任秘书长);2017年9月-2019年3月,任建投中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华证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4月-2021年1月,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顾问;2021年1月-2021年10月,任上海复星集团高级副总裁;2022年5年至今,任北京大至咨询有限公司CEO;兼任中国诚通混改基金董事,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SH601990)、天津七一二通讯广播股份有限公司(SH603712)、中证信用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旻先生确认:王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曹鎏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10月-2012年4月,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律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曹鎏女士确认:曹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月荷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2007年参加工作。2011年9月-2013年3月,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海外运营部业务专员;2013年3月-2018年9月,历任中金国际北京运营管理中心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2018年9月-2021年1月,任中国黄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卢月荷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渊锚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8月-2016年10月,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专员;2016年10月-2019年4月,历任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经理、经理;2019年4月-2021年4月,任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2021年4月-2023年4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处长级干部、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金渊锚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博文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9年7月-2021年2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和法律事务部业务专员;2021年2月-2022年10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法律合规部业务专员;2022年10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处处长。

截至目前,高博文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0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249号北计大楼南楼七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

至2024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20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话:010-84121919-2009/13331171383

传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249号北计大楼南楼七层会议室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艺涵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