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营企业收购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202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0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营企业收购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东睦广泰以现金人民币1,080.00万元收购深圳小象电动公司10.00%股权,若本次收购成功并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宁波东睦广泰持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22.00%股权

●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创新型公司,在开拓轴向磁通电机及软磁复合材料在电机上的应用方面具有探索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特点,可能存在收购后经营效果不佳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3月6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联营企业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东睦广泰”)的通知,宁波东睦广泰于2024年3月6日分别与刘霄、田小丰和唐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宁波东睦广泰以现金人民币1,080.00万元收购刘霄、田小丰和唐琦合计持有的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小象电动公司”)10.00%股权,具体收购情况如下:

深圳小象电动公司本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表:

宁波东睦广泰已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2023年5月12日收购深圳小象电动公司9.00%和3.00%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22-085、2023-005、2023-026、2023-035。

若本次收购成功并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宁波东睦广泰将持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22.00%股权。现将本次交易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刘霄、田小丰和唐琦合计持有的深圳小象电动公司10.00%股权,标的对应公司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小象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Q6MX6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留仙洞工业区顺和达厂区

B1栋一层-2

法定代表人:刘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5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机和电动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机软件设备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销售;环保节能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总资产2,003.53万元,负债总额744.30万元,净资产1,259.2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00.57万元,净利润803.47万元。

(二)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简介

深圳小象电动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聚能磁轴向磁通电机及控制算法等核心技术,研发生产的轴向磁场电机相对于传统径向磁场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和效率高等显著特点,特别适用于对体积重量有特殊要求的应用领域,比如新能源汽车、电动摩托车、机器人、无人机、电动船舶以及电动飞机等,为客户提供节能、高效及重量尺寸具有优势的电驱动解决方案,有关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的情况介绍详见其网站:https://www.semotor.cn。

(三)其他说明

1、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除上述事项及本公告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交易对方刘霄、田小丰、唐琦和深圳小象电动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此次交易所涉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3、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小象电动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深圳小象电动公司的影响力,并符合公司“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

此次收购股权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宁波东睦广泰自有资金,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与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将进一步加深沟通协作,实现双方资源互补。深圳小象电动公司将充分发挥在聚能磁轴向磁通电机及控制算法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将发挥材料、制造、营销等方面优势,并在宁波工厂内改建场地约1,000平方米,专门组建轴向磁通电机装配生产线。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标的公司属于创新型公司,且在开拓轴向磁通电机及软磁复合材料在电机上的应用方面具有探索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特点,所以可能存在收购后经营效果不佳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6日

报备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