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3182 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900,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2、债券代码:123182,债券简称:广联转债
3、当前转股价格:32.10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9年3月21日
5、自2024年2月11日至2024年3月5日,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超过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根据《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46号文”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82”。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8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9月28日至2029年3月21日。
3、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广联转债”自2023年9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2.32元/股。
(1)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287,100股,相比归属前总股本新增比例为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为32.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23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为32.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当前转股价格为32.10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2月11日至2024年3月5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已有超过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将触发“广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广联转债”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