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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0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6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2024-004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05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附件《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梳理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0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2日

● 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2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1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3月20日 9:30-11:30、13:30-16:30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明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联系邮箱: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