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的公告
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计划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0股、1,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0.000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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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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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为126,000,0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为126,544,500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系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重新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董事渠桂荣、监事董春红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渠桂荣、董春红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