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轮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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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轮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7日期间,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72元/股),后续可能会触发“贵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贵轮转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债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01号”文同意,公司1,800万张可转债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贵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63”。
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4月21日)止。
“贵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6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6月8日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4.40元/股。
二、《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7日,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7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未来触发“贵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贵轮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赎回“贵轮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