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4-00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庆顺先生召集。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焦炭等货类期货交割仓库资格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自身功能,促进港口装卸物流业务转型升级,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公司决定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炭、焦煤、铁矿石三个品种的指定交割仓库资格。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港口服务功能,促进焦炭等货类的吞吐量增长,提升公司业务收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