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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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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1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二)2024年3月8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董事长,余德忠、余其波、贾伟东董事和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余其波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四)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

(五)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积极落实公司省外发展战略,推动豫疆优势资源和经济结构互补,抓住绿色能源发展契机,逐步打造离岸能源基地,增加公司业绩增长点,公司拟作为发起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60%,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合资成立新疆联合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准)。

河南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1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河南投资集团与公司同业竞争问题,2010年、2013年、2022年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公司管理。鉴于2022年股权委托协议已到期,拟续签股权委托协议。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目标公司数量或标的股权数额发生变化,在双方均未向对方书面提出异议的前提下,本协议项下托管范围将自动进行相应变更,无需另行签署变更协议。

河南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1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出资2,550万元持股51%,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2,200万元持股44%,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拟出资250万元持股5%,在鹤壁市山城区设立孙公司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综能”)(具体以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准),共认缴出资5,000万元。

孙公司山城综能拟对外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100MW,总投资额52,599.32万元。本项目不再自建储能,所需储能容量通过租赁共享储能项目实现。

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被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23年风电项目开发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临2024-1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河南省鹤壁市对外投资建设黑连沟灰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规模23.7957MWp分布式光伏及宝山增量配网35千伏送出线路,总投资额8,756.15万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临2024-1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和调整,设置7个职能部门及5个业务中心。职能部门具体为行政管理部、企业管理部、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审计部。其中,企业管理部下设燃料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电力市场运营中心,计划财务部下设财务共享中心,纪检审计部下设审计中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的公告》(临2024-20)。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2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部组织机构设置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和调整,设置7个职能部门以及5个业务中心。

职能部门为行政管理部、企业管理部、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审计部。其中,企业管理部下设燃料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电力市场运营中心,计划财务部下设财务共享中心,纪检审计部下设审计中心。

二、本部组织机构职责

1.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行政运转、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员工关系管理、后勤保障和对外联络等综合管理工作。

2.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各子公司实施专业化管理,包括对各子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经济运行、设备运维、检修管理、技术管理、节能环保、指标管理、可靠性管理、生产费用管理、工程管理、燃料管理的监管和考核,统筹各企业交易电量电价争取、所需大宗物资协同采购、招标监管,组织协调热力市场开发等工作。

下设燃料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公司各子公司燃料采购、燃料库存管理、燃料运输管理、燃料供应管理以及燃料成本管理;在确保燃料供应的前提下,为企业降低燃料采购成本、保障燃料安全、提高燃料利用效率。

下设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统一管理,即从项目核准后到竣工结算阶段项目的计划、造价、采购、合同、结算等工作实行集中管控。

下设电力市场运营中心:负责统筹公司各子公司发、售电企业电力市场工作,包括市场政策研究、风险监督、制定电力市场相关考核及激励。

3.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创新发展、投资决策(项目启动至投资方案书审批阶段)、协同管理的职能管理等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战略分析建议,为新业务制定投资策略。

4.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证券事务、股权管理、资本运作、三会事务管理、流程制度建设、全面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发挥上市公司的投融资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合规性。

5.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计划、经营、统计、融资、资金平衡、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全面经营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完善和健全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统一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下设财务共享中心:负责组织人员集中处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相关财务事务,包括账务处理、报销审核、票据管理等工作;同时提供数据分析、财务预测等决策支持,提升企业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6.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建、群团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公司各子公司党务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监督等管理职责。

7.纪检审计部:负责纪检监察的政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的纪律和深化作风督查、开展源头预防工作,对公司各子公司纪检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对效能监察,各类审计、评估的协调监管职责。

下设审计中心:负责组织人员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报告、合规性等进行全面独立地审查,确保企业运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通过全面或专项审计对相关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提供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建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1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河南省鹤壁市对外投资建设黑连沟灰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装机规模23.7957MWp分布式光伏及宝山增量配网35千伏送出线路,总投资额8,756.15万元。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黑连沟灰场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23.7957MWp分布式光伏及宝山增量配网35千伏送出线路

4.项目总投资额:8,756.15万元

5.建设工期:分两期建设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黑连沟灰场光伏发电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发电量不及预期风险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智慧化运营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控股孙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1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

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拟出资2,550万元持股51%,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发电”)拟出资2,200万元持股44%,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能创”)拟出资250万元持股5%,在鹤壁市山城区设立孙公司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综能”)(具体以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准),共认缴出资5,000万元。

孙公司山城综能拟对外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100MW,总投资额52,599.32万元。本项目不再自建储能,所需储能容量通过租赁共享储能项目实现。

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被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23年风电项目开发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鹤壁市山城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豫能新能源出资2,550万元持股51%,鹤淇发电出资2,200万元持股44%,黄河能创出资250万元持股5%,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各项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人,由总经理提名,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二)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山城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北侧

建设内容:拟设计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110kV升压站

建设工期:12个月

项目总投资额:52,599.32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孙公司山城综能并对外投资建设鹤壁市山城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风力发电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发电量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通过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优化风机选址的合理性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本次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孙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投资方案及公司设立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1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作为发起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60%,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合资成立新疆联合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准)。

2.因河南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闫万鹏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3.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943,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5%,出资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4.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及其他途径查询,河南投资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新疆联合动力有限公司

2.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拟出资情况:

4.拟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二)法人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1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设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1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是推动豫疆优势资源和经济结构互补,积极落实公司省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抓住绿色能源发展契机,逐步打造离岸能源基地,增加公司业绩增长点。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疆公司为初创企业,未来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自然环境、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对新疆公司构成控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将产生一定影响。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776.27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有利于公司发挥豫疆优势资源和经济结构互补优势,抓住绿色能源发展契机,逐步打造离岸能源基地,增加公司业绩增长点,积极落实公司省外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合资设立新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新疆公司设立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1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解决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2010年、2013年、2022年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河南投资集团持有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公司管理。鉴于2022年股权委托协议已到期,拟续签股权委托协议。

2.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闫万鹏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3.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943,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5%,出资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4.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及其他途径查询,河南投资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河南投资集团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2家未上市电力企业的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按不超过1,000万元/年向豫能控股支付托管费用。

上述12家企业分别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2022年股权委托协议约定一致,受托管理费用分为固定托管费用和浮动托管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年,与受托企业的经营业绩无关;浮动托管费用由河南投资集团结合被托管企业的行业形势和生产经营业绩,对豫能控股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管理范围

河南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2家未上市电力企业股权。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目标公司数量或标的股权数额发生变化,在双方均未向对方书面提出异议的前提下,本协议项下托管范围将自动进行相应变更,无需另行签署变更协议。

(二)委托管理期限

本协议项下第一个托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款托管期限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如双方均未向对方书面提出异议,则本协议项下托管期限自动顺延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此类推,自动顺延次数不限。

(三)托管费用及支付

本协议项下股权托管费用分为固定托管费用与浮动费用两部分:

固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年,该费用不因托管范围等变更而调整,河南投资集团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支付完毕。

浮动托管费用与目标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由河南投资集团结合目标公司托管资产行业形势、生产经营业绩对公司进行考核后确定,不超过500万元/年,并在考核确定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完毕。

(四)托管权利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享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而享有的除股东处置权、收益权之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履行河南投资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该交易每年可为公司带来不超过1,000万元托管收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776.27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2024年河南投资集团拟与公司重新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河南投资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意将《关于与河南投资集团续签〈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