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嘉兴厚熙烁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嘉兴厚熙烁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烁山创投”或“信息披露义务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烁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阳(系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600,000股变动至4,421,4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2019%变动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烁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阳发来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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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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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3月6日,烁山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票1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02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4,4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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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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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变动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美腾科技
股票代码:68842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嘉兴厚熙烁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21室-100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888号22号6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陈永阳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弄**号**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3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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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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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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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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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信息
姓名:陈永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5102121971******3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弄**号**室
通讯方式:1391****5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烁山创投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嘉兴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厚熙资本”),厚熙资本的控股股东为陈永阳,故陈永阳与烁山创投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4,600,000股,持股比例为5.201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3月6日,烁山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票1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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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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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3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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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签署时间: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