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资本结构,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对宝鹰建设增资10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公司对宝鹰建设享有的等值债权,增资金额拟全部计入宝鹰建设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22.26亿元保持不变,宝鹰建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增资10亿元人民币,有利于优化宝鹰建设资本结构,促进其各项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宝鹰建设增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优化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资本结构,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对宝鹰建设增资10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公司对宝鹰建设享有的等值债权,增资金额拟全部计入宝鹰建设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 22.26亿元保持不变,宝鹰建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64106H
3、法定代表人:黄如华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C号
5、注册资本:222,6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及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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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99.93%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0.07%股权,宝鹰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宝鹰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增资方式、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出资方式为公司对宝鹰建设享有的等值债权,增资金额拟全部计入宝鹰建设资本公积。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 22.26亿元保持不变,宝鹰建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宝鹰建设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促进宝鹰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宝鹰建设各项经营业务活动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投资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4年3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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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