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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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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银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张恒龙先生和洪彬先生、董事张洪斌先生和王勇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丁炜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刘向楠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刘晗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