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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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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和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其他相关制度的制订、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订、修订部分相关制度。

公司相关制度制订、修订情况如下: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15、16、17、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833551

传真:0571-88385371

邮编:3100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2层会议室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3-003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保证公司的净资本充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66,888,492.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065,8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264,348.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854,941.2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0,264,348.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的期货行业为金融服务行业。期货市场因其具备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和配置资源的功能,对稳定国民经济、减缓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有重要作用。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逐步进入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经济功能日益显现,市场规模日益扩大。

目前,期货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对于公司而言也是把握机遇、扩大自身实力的重要时机,而资本实力在提高综合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近年来,不少期货公司均加大力度补充资本金,以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由母公司开展期货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通过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做市业务等风险管理业务;通过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金融服务业务;通过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初步形成了涵盖现货期货、场内场外、公募私募、境内境外和线上线下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当前公司处于稳步成长阶段,需要持续扩大业务规模。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总额法)为62.47亿元,营业收入(净额法)为12.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亿元,同比上升62.3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3.26亿元,同比上升6.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7.03亿元,同比上升11.66%。

近年来,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尤其是持续践行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卓有成效,境外金融服务业务优势开始逐步显现。2023年,境外金融服务业务成为公司利润贡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风险管理业务的拓展、财富管理业务投研团队的建设等,均需要公司持续的资本投入,尤其是公司作为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业务等与公司的净资本情况相挂钩,使得公司需要持续提升资本实力,从而更好的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融入短期资金支持中长期业务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且目前正积极筹划通过发行可转债补充公司净资本。公司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可以保证公司的净资本充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资本结构、风险监管指标要求、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更好的满足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增长的资本需求,从而有效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6)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期货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专注于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业务规模的增长需求,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同时,公司将不断强化多元化业务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4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46.23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09万元(不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为 46.23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09万元(不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相关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充分履行了年度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7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NANHUA USA HOLDING LLC、NANHUA USA LLC、Nanhua Financial (UK) Co. Ltd.、NANHUA SINGAPORE PTE.LTD.、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6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NANHUA USA HOLDING LLC、NANHUA USA LLC、Nanhua Financial (UK) Co. Ltd.、NANHUA SINGAPORE PTE.LTD.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各类融资事项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担保形式为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包含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目前,银行报批授信大多需增信措施,纯信用授信较少。考虑到目前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且目前监管条件下期货公司层面不能对外担,因此公司申请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拟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担保额度为16亿元,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16亿元。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境外子公司的担保授信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结算业务及流动资金使用,补充净资本。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层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等具体事宜。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81-185号中怡大厦17楼全层

实收资本:25,500万港元

主营业务:期货合约交易、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股东情况: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期货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横华国际期货资产总额为775,499.98万港元,负债总额为722,050.41万港元,净资产为53,449.57万港元;2023年1-12月,横华国际期货实现营业收入29,261.67万港元,净利润23,553.01万港元。(经审计)

(二)NANHUA USA HOLDING LLC

公司名称:NANHUA USA HOLDING LLC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30 S Wacker DR Suite 3850, Chicago, IL 60606

实收资本:1,627.50万美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资本运营

股东情况:横华国际持有NANHUA USA HOLDING 100.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NANHUA USA HOLDING资产总额为304,579.06万港元,负债总额为275,019.19万港元,净资产为29,559.87万港元;2023年1-12月,NANHUA USA HOLDING实现营业收入13,035.87万港元,净利润7,531.28万港元。(经审计)

(三)NANHUA USA LLC

公司名称:NANHUA USA LLC

成立日期:2013年8月5日

注册地址:30 S Wacker DR Suite 3850, Chicago, IL 60606

实收资本:2,679.10万美元

主营业务:期货经纪业务

股东情况:NANHUA USA HOLDING持有NANHUA USA 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NANHUA USA资产总额为38,850.3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5,039.23万美元,净资产为3,811.08万美元;2023年1-12月,NANHUA USA营业收入为1,620.90万美元,净利润为929.56万美元。(经审计)

(四)Nanhua Financial (UK) Co. Ltd.

公司名称:Nanhua Financial (UK) Co. Ltd.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3rd Floor, 33 Cornhill, London EC3V 3ND, UK

实收资本:3,600万美元

主营业务:期货及期权经纪业务,以及LME交易所清算业务

股东情况:横华国际持有NANHUA UK 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NANHUA UK资产总额为114,413.28万港元,负债总额为85,840.42万港元,净资产为28,572.86万港元;2023年1-12月,NANHUA UK实现营业收入8,064.22万港元,净利润3,846.05万港元。(经审计)

(五)NANHUA SINGAPORE PTE.LTD.

公司名称:NANHUA SINGAPORE PTE.LTD.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4 SHENTON WAY #18-04 SGX CENTRE I SINGAPORE (068807)

实收资本:1,2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外汇、商品和期货经纪和交易

股东情况:横华国际持有NANHUA SINGAPORE 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NANHUA SINGAPORE资产总额为325,205.76万港元,负债总额为308,463.43万港元,净资产为16,742.33万港元;2023年1-12月,NANHUA SINGAPORE实现营业收入8,804.42万港元,净利润5,179.03万港元。(经审计)

(六)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5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81-185号中怡大厦17楼全层

实收资本:9,000万港元

主营业务: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

股东情况: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证券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横华国际证券资产总额为29,966.39万港元,负债总额为19,692.50万港元,净资产为10,273.89万港元;2023年1-12月,横华国际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285.69万港元,净利润322.21万港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总体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实际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且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及设定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上限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担保总额共计22,927.93万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9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由厉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编制,报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首风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夏海波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为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总体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实际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公司为实现融资需求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