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
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
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围海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
经公司自查并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所”)交流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形成基础
1、围海股份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对内部各分公司采取承包分成经营模式(分成比例通常在50%-80%),各分公司以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名义承接承做项目。2022年10月围海股份协调相关方开展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总、分公司对账工作,通过对账各方提供的资料,会计师发现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0年之前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项目成本,可能导致以前年度成本和净资产确认不恰当。同时会计师还发现,对账期间提供的资料与以前年度审计时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管理层向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出现重大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
截止审计报告日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以上事项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所涉各会计期间损益、净资产的影响,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2、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13,570.03万元、营业成本22,764.89万元,净利润-32,991.95万元,占围海股份净利润的42.05%。营业成本中薪酬9,543.59万元,外包成本、技术服务费合计9,745.64万元。会计师对成本实施了检查合同条款、检查设计成果文件、函证、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但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3、围海股份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为70,080.50万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080.50万元,其中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4,466.92万元。
围海股份于2022年根据仲裁裁定确认了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剩余股权价值23,099.35万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围海股份于2022年对该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1,378.87万元。
会计师对围海股份提供的商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执行了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本报告前述事项1和2的影响,会计师无法判断以上事项对商誉减值金额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金额的影响,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上述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3)第020843号]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二)针对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措施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18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述事项,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相关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兴财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经和中兴财所沟通,公司目前暂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公司与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目前尚未发现重大分歧。相关情况将以中兴财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围海”变更为“*ST围海”。若公司股票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至(六)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虽符合第9.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因不符合第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所列任一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提示相关风险。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三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风险提示说明
1、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7),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审计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