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13 公司简称:浙江东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531,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875,69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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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仍将围绕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冷链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升改造。浙江东日坚定不移的践行打造“领先的农批平台运营商和服务商”之目标,深耕农批市场主业,创新经营模式,全面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外拓步伐。
(一)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发展机遇
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作为农贸流通的重要环节,上游连接农业生产者,下游服务于终端消费者。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在我国农副产品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增产增收,形成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供应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是我国农副产品流通体系的枢纽、促进产销衔接的关键节点、服务产区农民的平台和保障城市居民食品供应的有效载体。
国家高度重视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陆续公布了《“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重要政策,鼓励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并将促进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列入中央一号文件。
未来,受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持续扩大等因素影响,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冷链仓储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前景广阔。
(二)多业态协同融合,凸显板块效应和规模效应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竞争情况主要受当地人口规模、消费需求、农副产品市场基础、服务半径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具有较为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域外市场的战略布局,衢州龙游浙西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常山浙赣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山西临汾晋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一期)、黑龙江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部分)等域外市场相继投入运营。
公司通过对市场业态的统筹规划和布局,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各类市场的协同融合,持续吸纳交易流量,提升交易规模,扩大板块影响力,实现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由点到面的突破和发展,板块效应和规模效应凸显。
(三)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智慧运营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现代物流等新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不断得到应用,农副产品高效流通成为数字化和信息化应用领域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持续支持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信息收集发布系统、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运营效率。
公司通过新建信息数据中心、增设电子交易系统结算中心、市场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增加食品安全智能化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持续发挥信息化优势,将大数据、物联网等相关技术,与市场运营管理进行充分结合,优化管理流程、保证运营效率,有效监管市场产品质量,优化下游客户采购体验。同时,公司域外投资建设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陆续投用有效支持公司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需求,有助于实现对运营的各类市场进行一体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运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数字化和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实现智慧运营。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来自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业务(含市场交易管理、市场租赁业务)、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和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2023年度,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35.98%;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的29.59%;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的9.20%。另外,山西临汾、衢州龙游等项目销售配套商铺销售14,954.6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的16.88%。
1.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经营模式
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主要业务包括店面/摊位租赁、交易管理以及提供其他市场配套服务。对于以租赁形式引入的经营户,市场对其进行严格筛选,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通过为其提供经营店面/摊位和综合性服务向其收取租金及管理费。该等经营店面/摊位只对外租赁,不对外销售。市场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经营用途等,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
对于开放市场中无固定店面/摊位的经营户,由于其流动性较高,市场借助电子结算系统,按 照实际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服务费。市场为确保场内交易商品的质量安全,在交易期间 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公示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清退销毁,对相应的经营户采取 市场禁入等措施。此外,因物流配送等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车辆进出较为频繁,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对入场车辆按一定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
2.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鲜食材配送业务系借助公司下属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规模优势、商品价格优势及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各大单位、机关食堂、酒店提供蔬菜、肉品、粮油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集采和配送服务,客户的获取一般通过投标方式,盈利来源主要为商品利润加成。
3.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的业务
豆制品生产加工是公司基于主业的产业延伸,以豆制品加工业务作为切入点,拓展公司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相关业务。雪顶豆制品主要从事豆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注册商标为“雪顶”,包括绢豆腐、玉子豆腐、豆奶、豆乳等四十多种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浙南地区颇具规模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和“放心豆制品工程”示范企业,在全国豆制品行业中排名前50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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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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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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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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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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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373,647.6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3,266.87万元, 比上年末增加7.71%;全年营业收入为88,582.44万元,比上年减少3.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04.98万元,比上年增加29.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75.71万元,比上年增加10.9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5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7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作述职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加泽、鲁贤、黄胜凯、徐笑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3月29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1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会议听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5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7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规定上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3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531,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875,69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规定上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8,783.8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连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丽鸿,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含审计期间交通费、食宿费、邮电通讯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连续提供了二十六年审计服务,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规定上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天健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给予指导。2024年3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加泽、鲁贤、黄胜凯、徐笑淑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 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9.29%的股份,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商贸业、旅馆业、餐饮业、信息服务业、租赁业、娱乐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业、咨询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广告服务业、拍卖业、实业的投资和管理;物业管理;经营管理授权的国有资产;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842万元;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非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食品冷藏储存;片剂、原料药的生产;禽类屠宰、加工、销售(以上经营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副食品、其他日用百货销售(含网上销售);自有房产出租;农贸市场的租赁和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市场经营、摊位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4.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特大型餐馆(中、西餐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沙拉、鲜榨果蔬汁);提供美容、理发服务;茶室、游泳馆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百货、金银首饰、工艺美术品销售;健身服务;下设洗涤服务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经营范围:承办展览;承办会议;展览服务;广告策划;家用电器、百货的销售;电力销售;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缝制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出租;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服装辅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美容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洗染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汽车租赁;珠宝首饰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经营;旅游业务;歌舞娱乐活动;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管理。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9.温州现代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温州现代温享国际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食品批发、零售(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限期内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体育用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避孕套、饲料、花卉、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具体业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工品)管理服务;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开发、服务、租赁、物业管理;粮食、饲料的销售;新能源发电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含网上销售)、加工、冷冻、冷藏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服务;非食用冰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温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4,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特种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温州市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5.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7万元;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粮食收购(在《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粮食、食用植物油的储存、销售。
16.温州首旅南苑雪山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烟草制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7.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开发、市场摊位租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18.温州现代铁路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9.温州市原种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关联企业,业务范围:培育和繁殖农作物良种,促进农业发展。良种的选种、留种、繁育;品种的试验鉴定;栽培技术的研究。
20.温州市四港联动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航空运营支持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际班轮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1.温州天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餐饮、住宿、体育场馆服务;物业管理;承办会务服务;自有房产租赁;养老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卷烟、雪茄烟零售。
22.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124.20万元;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资产管理。
23.温州现代菜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22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冷冻加工;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鲜蛋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市鹿城区上田农贸市场2楼一3楼)。
三、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承租场地水电费的定价,系在出租方实际承担的水电费价格基础上加上增值税进销项的税率差异来确定水电费结算价,即出租方并不会因为此项交易而获利。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中,配菜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配送业务销售额,扩大配送业务的市场份额;承租场地水电费系公司基于业务扩张及调整布局的需要,承租场地经营而产生的水电费结算,是公司业务的必要支出,且关联方并未因此获利。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董事陈加泽、鲁贤、黄胜凯、徐笑淑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1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14日(星期四) 至03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113@dongr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3月21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3月21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加泽先生
总经理:杨澄宇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谢小磊先生
独立董事:车磊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3月21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14日(星期四) 至03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113@dongr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77-88812155
邮箱:600113@dongr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
至2024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戴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系本案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农都”)收到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汾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晋10民初57号之二)。根据《民事裁定书》,临汾市中院准许原告浙江城建建设集团公司撤回起诉。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临汾农都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临汾市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2023]晋10民初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向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三、诉讼进展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变更日期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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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除上述变动项目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