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科科技”)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321,19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321,19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
● 根据控股股东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电脑”)及实际控制人方云科先生于2024年3月4日出具的承诺:自2024年3月19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若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爱科电脑直接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21,892,000股;方云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4,724,000股。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股,并于202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9,158,39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131,23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27,16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持有限售股共计32,321,19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4.5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11月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9,158,392股增加至59,298,73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爱科电脑承诺
(1)自爱科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爱科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爱科科技上市后,本公司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爱科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公司减持爱科科技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2%。
(4)本公司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本公司将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爱科科技所有。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方小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方云科承诺
(1)自爱科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爱科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爱科科技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爱科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爱科科技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25%。
(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份。
(6)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本人将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爱科科技所有。
3、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帷红承诺
(1)自爱科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爱科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爱科科技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爱科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公司股东瑞步投资、瑞松投资承诺
(1)自爱科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爱科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爱科科技上市后,本单位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爱科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单位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单位减持爱科科技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爱科科技股份总数的2%。
(4)本单位将所持有的爱科科技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爱科科技所有。
(二)控股股东爱科电脑及实际控制人方云科自愿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控股股东爱科电脑及实际控制人方云科先生自愿承诺:自2024年3月19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若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爱科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爱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爱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2,321,192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4.51%。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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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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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