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泰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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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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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