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260股。

2023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00元/股。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增减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622,166,300股变更为621,782,0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2,166,300元变更为人民币621,782,040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260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发生变动,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26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颖斐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对外披露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6、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3 月 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现本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260股。

(二)关于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3年3月25 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3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2,166,3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2,235,294.99元。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 -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0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00元/股(3.10 - 0.10003≈3.00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152,78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260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84,260股,公司总股本由622,166,300股减少至621,782,04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260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26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22,166,300股变更为621,782,0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22,166,300元变更为人民币621,782,04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东6号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个工作日8:00-17:00

3、邮政编码:435000

4、联系人:付雪东

5、联系电话:0714-5415858

6、邮箱:jtstock@donper.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4,26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22,166,300股变更为621,782,0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22,166,300元变更为人民币621,782,04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就上述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