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翼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沈力先生、沈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沈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沈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9月14日任期届满,鉴于此前监事会换届工作仍在筹备过程中,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2023-030)。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沈力先生、沈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力先生,198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丽甬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之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沈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沈晓女士,198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国兴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傅立文先生、陈旭女士、冯微微女士、郑汉杰先生、缪进义先生、黄春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傅立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冯微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郑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缪进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黄春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雷宝先生、赵瑜女士、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张雷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赵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9月14日任期届满,鉴于此前董事会换届工作仍在筹备过程中,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2023-030)。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傅立文先生、陈旭女士、冯微微女士、郑汉杰先生、缪进义先生、黄春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雷宝先生、赵瑜女士、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傅立文先生、陈旭女士、冯微微女士、郑汉杰先生、缪进义先生、黄春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雷宝先生、赵瑜女士、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傅立文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处副处长、新闻出版处副处长、新闻发布处处长等职务,现任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之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立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陈旭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广电集团总编室综合管理部主任等职务、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冯微微女士,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历任杭州懿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总经理、爱奇艺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冯微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郑汉杰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浙江传媒学院团委副书记、党委学工部副部长、人武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机关纪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统战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郑汉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缪进义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华联毛纺织染厂销售员,鹿港毛纺集团销售员、销售科长,鹿港毛纺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联席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缪进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499,404股,占公司总股本4.09%,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黄春洪先生,197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刑庭书记员,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科长,鹿港毛纺集团呢绒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春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9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黄春洪先生为持股5%以上股东钱文龙先生女儿的配偶,除上述情形外,黄春洪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雷宝先生,1973 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进浙江省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历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现任浙大城市学院中国国资国企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绩效评价、投资效率、生态环境治理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教育部及浙江省社科重大招标课题等10多项课题,在财税管理、投资效率、环境治理等方面有丰富经验。其他社会兼职: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雷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赵瑜女士,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大学影视艺术与新媒体学系主任、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院长助理,现任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专长为媒体融合、传播伦理和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管理等,具有丰富的媒介咨询和影视策划经验,目前担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分会常务理事,视听传播学会副秘书长、浙江省纪录片协会副秘书长等学术兼职。

截至本公告日,赵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刘静女士,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义乌市人民法院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现任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熟悉民事诉讼程序,精通办理民商事各类案件,具有公司法、金融合同、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

截至本公告日,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