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公告
因工作需要,在基金经理的授权下,余袁辉先生任职天弘增益回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管理基金。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简历:
余袁辉先生,金融专业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2022年8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可转债研究员。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星德胜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部分基金的托管人,骏鼎达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部分基金的托管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星德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情况
星德胜本次发行价格为19.18元/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基本面情况、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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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骏鼎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情况
骏鼎达本次发行价格为55.82元/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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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3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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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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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03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仅能在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公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提交的本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向各销售机构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下,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7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3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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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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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03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仅能在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公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提交的本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向各销售机构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下,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7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