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9版)
本次拟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修订前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2、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本次修订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任何一个: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2、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内容
1、相关指标的修订
本次拟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修订前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2、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本次修订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只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任何一个: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2、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能够更好地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核心团队稳定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亦兼顾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原则,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次调整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受让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健全并稳固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股东权益的持续增值,是合法、合规和可行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关安排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2、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3、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415,100股已于2022年2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9,415,1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4.88%。
2、锁定期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30%、30%、40%。
其中,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后,解锁日期为2024年2月10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共2,824,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业绩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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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42,170,722.20元,对比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57,767,801.21元,降低1.47%;2023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6,610,447.88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中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费用37,911,122.57元的影响,公司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4,521,570.45元,对比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7,679,325.82元,降低11.18%。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或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若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行使,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上利息(利息按照出资时央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和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应权益递延到第三个解锁期,在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2、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其个人绩效仍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个人绩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评价,评价结果提交相关会议审定,确定不合格人员后,依照个人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授予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解锁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解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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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期要求的,由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及收回手续,对应批次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管理委员会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上利息(利息按照出资时央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和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经审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
综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其相应的权益可递延第三个解锁期,在第三期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相关规定一致,具体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变更情形
1)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资上限;
3)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4)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解锁安排及业绩考核;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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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4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在当年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俞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包括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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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1213室
(4)法定代表人:汪晓兵
(5)注册资本:4,012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6日
(7)经营范围:储能系统的技术咨询;电源设备、储能系统的研发;智能电网技术开发;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储能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电力设备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广告制作服务;广告设计;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络业务;培训活动的组织;太阳能器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制造;电力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生产;储能系统设计;储能设备安装;锂离子电池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398,529.73元、净资产20,871,573.75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442,686.79元、净利润- 2,501,651.43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担任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公司信誉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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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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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166,712.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0,747,516.69元,减去2022年派发现金股利28,966,146.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2,948,083.1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的总股本186,573,63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534,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46,643,408.75元人民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同时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