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24一007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李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乐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乐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建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陈建霖先生简历
陈建霖,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市闸北区城市发展投资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江联合置地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建霖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一006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提前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时30分在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89号6号楼901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鲁国锋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建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李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含1年)。(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一008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2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投资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不超过2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在事前、事中分别分析和跟踪相关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