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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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三年滚动战略发展规划(2023-20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2日(周二)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办理回购注销4名因2022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评分未达目标而被全部或部分取消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66万股的相关流程,公司注册资本将因此减少9.66万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评分未达目标而被全部或部分取消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9.66万股,回购价格为2.5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6,476,332股减少至466,379,732股,注册资本由466,476,332元减至466,379,732元。

关于上述回购注销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月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二)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及《公司章程》其它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日(周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2、特别说明和提示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4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0571-86978623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shaoqiaorong@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表一: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