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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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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核查意见;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用途:基于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询问,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陇南科立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陇南众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铁晟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仅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的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禁止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价格、资金总额

以公司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础,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8.00元/股进行测算如下: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价格上限28.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00万元、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00万元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可能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0,232.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2,601.48万元,流动资产273,902.02万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根据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54%、6.01%、7.30%。

经过充分论证和审慎分析,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增减持情况

经询问,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情况

经询问,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陇南科立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陇南众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铁晟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被注销,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影响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保证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回购股份的转让或注销相关事宜;

4.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仅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4年4月20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其中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亚特集团”)提名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豫园股份”)提名吴毅飞先生、邹超先生,陇南科立特投资管理中心(简称“陇南科立特”)提名石少军先生,陇南众惠投资管理中心(简称“众惠投资”)提名王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亚特集团提名郭秀华女士、史永先生,豫园股份提名李海歌女士、陈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亚特集团、豫园股份、陇南科立特及众惠投资的提名事项及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吴毅飞先生、邹超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郭秀华女士、史永先生、李海歌女士、陈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表决通过后任职。

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由公司逐月平均发放,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志刚先生简历:周志刚,男,1974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天水市洛坝铅锌矿会计主管、甘肃徽县锌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被评为甘肃省第七届“优秀青年企业家”,2010年被评为“甘肃省劳动模范”,当选为甘肃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工商联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副主席,政协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023年2月至今担任亚特集团董事,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张世新先生简历:张世新,男,1962年6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有色地勘局处长兼省矿业联合会秘书长,亚特集团总裁。现任甘肃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矿业联合会理事、甘肃省地质学会理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客座教援,长安大学客座教授,亚特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3.郭宏先生简历:郭宏,男,1968年2月出生。曾在徽县财政局、徽县地税局工作。现任亚特集团董事长,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南亚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4.吴毅飞先生简历:吴毅飞,男,1979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复星集团总裁助理兼商流产业发展集团总裁、豫园股份总裁助理兼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复星集团总裁助理、集团投资委员会秘书长、副CFO、战略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复星全球合伙人、复星集团总裁助理、集团投资委员会秘书长、复星大快乐产业运营委员会首席投资官(CIO)。现任复星全球合伙人,豫园股份副总裁,复豫酒业发展集团董事长兼CEO、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5.邹超先生简历:邹超,男,1982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KPMG)审计助理经理,世茂集团(HK0813)财务管理中心创新金融部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复星地产财务董事总经理、兼任复地集团总裁助理、CFO等职位,豫园股份副总裁兼CFO,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兼CFO。现任复星全球合伙人,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兼联席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舍得酒业董事,Lanvin Group(NYSE:LANV)董事,TomTailor集团监事会主席,上海钻石交易所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6.石少军先生简历:石少军,男,1985年7月出生,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投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17年11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7.王宁先生简历:王宁,男,1985年5月出生。曾任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销售大区经理、柔和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金徽酒陇南销售有限公司、西藏金徽实业有限公司、金徽成都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8.郭秀华女士简历:郭秀华,女,1977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史永先生简历:史永,男,1983年9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学博士。曾任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审计系副主任;北海绩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李海歌女士简历:李海歌,女,1955年7月出生,本科。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豫园股份独立董事。现任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调解员,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1.陈双先生简历:陈双,男,1984年6月出生,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校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白酒评委,兼任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白酒监管技术)副主任,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4-02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4点00分至16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陇南科立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09:30-11:30、13:30-14: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5)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3、联系方式:

(1)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编:742308

(3)联系电话:0939-7551826

(4)传真:0939-7551885

(5)邮箱:jhj@jinhuijiu.com

(6)联系人:任岁强、张培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说明:1.回执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09:00-11:30、14:00-16:30)以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至公司证券法务部方为有效。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