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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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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9 公司简称:金徽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37,536,479.11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其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19,094.9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436,385,227.03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52,177,999.10元(含税),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708,024,612.07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24,138.8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00%。股利派发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10,700,473.24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及销售,经营范围为: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公司地处秦岭南麓森林河谷,毗邻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生态环境得天独厚,酿酒历史和白酒文化悠久。公司着力建设“生态金徽”“文化金徽”“智慧金徽”,依靠良好的生态环境、悠久的酿酒历史、传统工序与独特技术相结合的先进工艺等优势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公司代表产品有金徽28、金徽18、世纪金徽、柔和金徽、能量金徽、金徽老窖等。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科技研发一一原料采购一一成品酒生产一一产品销售”。

1.科技研发

公司拥有国家级评酒大师、多名国家级白酒评委领衔的酒体研发团队,下设研发中心、酒体中心、微生物研究所,与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大师工作室、国评酒体设计室,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内部测试和消费者反馈提出新产品研发、老产品升级方案,确定产品配方及技术标准。此外,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检测中心、包材实验室,从原材料采购、制曲生产、原酒酿造、成品酒包装到酒体认证提供全方位研究检测。

2.原料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包括粮食、稻壳、包装材料、其他原辅材料及机器设备等均通过市场采购。供应部门根据公司生产、销售计划采购相关物资。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部门采用竞合机制,加强供应商管理,通过询比价及招标洽谈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按照《供应商考核奖励管理办法》《供方业绩评价表》对供应商实施考核管理,建立奖励与优化机制,保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

3.成品酒生产

公司成品酒生产流程包括制曲、酿造、老熟、酒体研发和成品酒包装等环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年度制曲、酿酒生产计划,由制曲车间、酿酒车间组织实施;原酒经过分级后分别在陶坛、不锈钢酒罐和国槐酒海储存,陈酿老熟后用于成品酒研发;公司根据销售规划和市场订单确定成品酒生产计划,由包装中心负责实施。

4.产品销售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经销商、直销(含团购)和互联网销售模式,以经销商模式为主。经销商模式下,销售公司下属各区域网点按照资金实力、仓储条件、配送能力、市场信誉度、渠道开发能力、产品推广能力及双方经营理念、战略目标的契合度等要素择优选择经销商,由其在一定区域内负责公司特定产品的推广、仓储、配送和销售,并向终端门店提供配套服务,配合公司落实相关营销政策;在直销(团购)模式下,公司设有推广中心、公共关系部,负责商超、酒店产品销售和品牌推广;成立北京盛世金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互联网业务开发,多平台、多渠道服务更多消费者。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金徽酒围绕“科创引领、精益管理、提质增效”的基本思路开展工作。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8亿元,同比增长2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亿元,同比增长17.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完善,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邹超先生、吴毅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邹超先生、吴毅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业务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的目的是为回馈社会,开展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使命,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租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1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邹超先生、吴毅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研究智能化酿酒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和生产运营模式需要,经过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陈贮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更好服务消费者需求,经过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2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2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制定、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2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题1:关于提名周志刚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周志刚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题2:关于提名张世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张世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题3:关于提名郭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郭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题4:关于提名吴毅飞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吴毅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题5:关于提名邹超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邹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题6:关于提名石少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石少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题7:关于提名王宁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王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股东提名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吴毅飞先生、邹超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2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题1:关于提名郭秀华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议题2:关于提名史永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议题3:关于提名李海歌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海歌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议题4:关于提名陈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股东提名郭秀华女士、史永先生、李海歌女士、陈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2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召开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上述第1、3、5、9、10、13、19、20、21、22、24、2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24,138.83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37,536,479.11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19,094.9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436,385,227.03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52,177,999.10元(含税),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708,024,612.07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7,324,138.8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00%。股利派发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10,700,473.24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编写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01号文核准,2019年5月24日,公司向5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199,998股,募集资金总额36,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11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36,019.88万元。

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908.91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2.92万元。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413.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913.4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4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322.39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51.3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8.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020年8月29日,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公司注销了“陇南春车间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380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和劳务、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下同,以下统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亚特集团”)、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复星集团”)、甘肃懋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懋达实业”)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及劳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亚特集团、复星集团、懋达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6,185.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在预计额度内按市场交易原则开展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劳务及房屋租赁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讨论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业务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4.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不超过10,225.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4,21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少量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劳务及对外捐赠未在年初预计,日常交易过程中根据授权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亚特集团、复星集团、懋达实业等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复星国际有限公司(0656.HK)全资子公司,复星国际(0656.HK)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可参见复星国际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标准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白酒)的价格为同期同类产品的团购价格。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劳务及房屋租赁的价格为同期同类商品、劳务、房屋租赁的当地市场价格。公司不应给予关联方区别于无关联第三方的特殊优惠政策。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业务需求分别签订协议或订单,本授权有效限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和劳务、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

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金徽酒”)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简称“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800.00万元,用于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徽酒为响应国家号召,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拟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800.00万元,用于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能量基金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的非公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正能量基金会的资助对象

正能量基金会主要聚焦乡村振兴,为各种灾难、贫困学子、贫困群众、公益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援助,以及资助其他公益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800.00万元,用于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开展区域为甘肃、陕西、宁夏、新疆、青海、内蒙等地区,主要助学对象为初、高中学校以及2024年考取大学或高中的低收入家庭学生,助学标准为2,000.00元/人,数量为15-30名/县(区)、100-120名/省会城市(具体根据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四、正能量基金会2023年收支金额和对象

1.收入情况

(下转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