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3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77版)

2024-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2.支出情况

五、正能量基金会2023年资助项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是为了通过正能量基金会开展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回馈社会,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讨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的目的是为回馈社会,开展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使命,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所捐款项用于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本次对外捐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保持省内营销中心办公场所稳定,拟与关联方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世纪金徽房地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租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金徽财富中心1-4层裙楼、主楼第4层房产(简称“交易标的”),建筑总面积4,352.03平方米,租赁费235.67万元/年(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世纪金徽房地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坐落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金徽财富中心1-4层裙楼、主楼第4层的房产作为省内营销中心办公用房,房屋建筑面积4,352.03平方米(含楼层卫生间建筑面积),房屋租赁费443.88万元/年,承租期限为2019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

因上述办公用房承租期限将于2024年4月1日届满,为保持省内营销中心办公场所稳定,公司拟与世纪金徽房地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租金徽财富中心1-4层裙楼、主楼第4层房产作为省内营销中心办公用房。根据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年租金价格为235.67万元。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房屋租赁费为235.67万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费合计为707.00万元),承租期限为2024年4月2日至2027年4月1日。

世纪金徽房地产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世纪金徽房地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金徽财富中心1-4层裙楼、主楼第4层,具体为1层111室、2层213室、3层313室和315室、4层402室、403室、404室、405室、406室、407室、408室、409室、410室、411室、412室、414室,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4,352.03㎡(含楼层卫生间建筑面积)。

2.权属状况

金徽财富中心的不动产权已抵押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县支行。除上述抵押外,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定价评估

根据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甘天兴评报字(2024)第027号),金徽财富中心1-4层裙楼、主楼第4层办公用房的评估年租金为235.67万元/年。

4.定价合理性分析

交易标的所在区域交通便捷、公建配套齐全、商业集聚度高。根据地理位置、基础配套情况及类型考虑,公司对交易标的周边办公楼进行了全面市场调查,可比房产信息如下:

综上所述,可比案例写字楼同属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位于交易标的周边,具有可比性。本次交易是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价格,未明显偏离拟续租房产周边同类物业市场定价。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方: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

建筑面积:4,352.03㎡(含楼层卫生间建筑面积)

(三)价款支付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陆仟柒佰元整(¥235.67万元/年),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万元)。乙方采用年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年度租金,次年租金待上年租金到期之日前30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正式的房屋租赁发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年,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7年4月1日止。

(五)合同签订

房屋租赁协议在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续租房屋有利于省内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省内市场建设及营销中心办公场所的稳定与发展需求,提高团队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和渠道信心,更好地拓展市场,提升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讨论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租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租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租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续租办公用房,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之签订租赁合同的核查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探索研究智能化酿酒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及生产运行模式,计划采购一整套智能化酿酒生产线。经过招标,四川复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复翌”)中标,交易金额为968.00万元(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探索研究智能化酿酒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及生产运行模式,公司计划采购一整套智能化酿酒生产线。经过招标,四川复翌中标,公司拟与四川复翌签订《承揽合同》,由四川复翌承揽智能化酿酒设备的制作、安装工程,交易金额为968.00万元。

四川复翌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四川复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智能化酿酒设备的制作、安装

2.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共5家单位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了技术标、资信标以及商务标评审。考虑投标单位服务质量、信誉、售后服务和项目经验、报价等情况,经综合评审,确定四川复翌为中标单位,合同金额968.00万元。评标过程公开透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双方

甲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复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二)设备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元

(三)设备安装完工日期及验收情况说明

1.经双方协商,自本合同正式生效后,乙方将合同约定的所有不锈钢窖池盖配送至甲方厂内,并在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安装。所有主体设备及配件在2024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到货,合同签订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前期文件承诺的设备到货时间(乙方承诺: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要求乙方提前到货,所有设备到货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开始安装,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甲方进行试运行1个月,试运行无问题后甲方正式验收(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设备工期的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2.所有设备调试完成后甲方进行初次验收,验收无误后甲方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周期为1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甲方进行正式交付验收,若验收合格则甲方正常接收使用并按合同约定付款,若验收不合格则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整改,整改完成后甲方继续验收,若乙方提供的设备验收不合格,后续无法按合同要求完成或无法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所有设备并恢复甲方场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须保证设备安装完成后向甲方使用部门移交所有技术资料及配套设施附件。若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工程延误,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四)付款方式及质保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制作,并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全部图纸及相关设备资料,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即:贰佰玖拾万肆仟元整(¥:2,904,000.00元),所有设备生产完成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设备送至甲方厂内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甲方初次验收合格且试运行1个月结束后进行二次验收,二次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核验无误在报审流程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60%货款,即:伍佰捌拾万捌仟元整(¥:5,808,000.00元),若设备安装过程中因方案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的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实际发生金额以纸质版补充合同为准,文件待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执行)。

2.剩余10%设备尾款,即:玖拾陆万捌仟元整(¥:968,000.00元)留作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自甲方二次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合同金额发生变更的,质保金以双方确认的金额为准执行。

3.若该设备后续验收不合格或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验收标准和甲方使用要求的,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退款后甲方退还所有设备。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探索智能化酿酒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及生产运行模式,积累和优化智能化酿酒生产管理经验,为建设生态智慧酿酒产业园奠定基础,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讨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研究智能化酿酒生产设备的适用性和生产运营模式需要,经过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经过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之采购设备合同的核查意见;

6.承揽合同。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参考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修订如下: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4月20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亚特集团”)提名周世斌先生、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豫园股份”)提名王瑾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表决通过后任职。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不领取公司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岗位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世斌先生简历:周世斌,男,1965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徽县审计局副局长、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亚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亚特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亚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王瑾女士简历:王瑾,女,1976年10月出生,硕士。曾任复星地产控股法务部高级法务总监、法务部总经理,复星集团法律事务部联席总经理,复星地产总裁助理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豫园股份副总裁、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4月20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熊建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经审查,熊建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规定。

职工代表监事熊建基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熊建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熊建基,男,1970年9月出生。曾任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徽县鸿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万城商务东升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甘肃亚特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金徽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工会主席。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世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备公正性和客观性,反映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所捐款项用于2024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助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本次对外捐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租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续租办公用房,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智能化酿酒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经过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过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题1:关于提名周世斌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周世斌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议题2:关于提名王瑾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的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王瑾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上述第1、2、6、7、10、16、17、1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

● 投资种类:拟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生产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生产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业务,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投资方式

理财配置方向主要是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较大,此项投资存在一定风险或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财务部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研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监察部负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上会”)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江燕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上会人员信息及业务规模

上会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上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0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69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会2023年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信息以上会提供的截至2022年末数据为准)。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会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有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于2021年审结并执行完毕。

4.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有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巢序, 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于同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智昂,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于同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2.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上会对公司进行财务、内控审计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税),与上年度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为提升公司产品陈贮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拟投资实施生产及综合配套智能仓贮中心建设项目,经招标,关联方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懋达建设”)中标,合同金额为31,788.60万元(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产品陈贮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实施生产及综合配套智能仓贮中心建设项目。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招标,懋达建设中标,公司拟与懋达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懋达建设承建生产及综合配套智能仓贮中心项目,合同金额为31,788.6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懋达建设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3.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生产及综合配套智能仓贮中心建设工程

2.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项目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共3家单位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了技术标、资信标以及商务标评审。考虑投标单位质量、信誉、售后服务和项目经验、报价等情况,经综合评审,确定懋达建设为中标单位,合同金额31,788.60万元。评标过程公开透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甘肃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生产及综合配套智能仓贮中心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徽发改备【2023】57号文

4.合同金额:叁亿壹仟柒佰捌拾捌万陆仟元(¥31,788.60万元)

(三)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10天。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

1.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付款,支付金额为审定进度款的80%。

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约定:发包人以经审定的工程量报表为依据,在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后,发包人即按已批准的进度报表于次月二十五日前向承包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不超过已完工程进度的80%,逐月支付的进度款应控制在实际完成工程进度额的80%以内。工程完工后总进度款付至合同价款的90%后暂停支付,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8.50%,预留结算价款1.50%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五)合同签订

本次工程施工合同在发/承包双方盖章并经发包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产品陈贮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更好地服务消费者需求,为公司建设生态智慧酿酒产业园奠定基础,助力公司未来战略目标的达成。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讨论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陈贮能力,提高产品品质,更好服务消费者需求,经过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