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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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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申洪淳、刘小龙、崔承刚、胡佩芳均因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坚浩因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沈晓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猛、宋俊美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5.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13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议案1-13、1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猛、宋俊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