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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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胡冬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监事候选人庞小琳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苏静祎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刘政良先生,财务总监、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何捷先生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姚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及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昊华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到场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庞小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庞小琳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庞小琳先生简历

196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蓝星化学清洗集团工程公司副经理;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办副主任、持续改进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聚甲醛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化工事业部副总裁、党委委员;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添加剂事业部党委书记;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总监。

庞小琳先生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庞小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同时拟向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2024〕8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前述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